佛山购房网 | 9月喜讯,房产过户新规定,这几种情况不收个人所得税

收藏文章

9月1日执行,*新房屋过户政策,在此之前,父辈们想把房产过户给子女,须花费大几万的税务等费用,新政策执行后,转赠将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2019年第74号《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9年第74号主要内容是什么?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74号主要内容有三个要点:

要点一:个人担保收入、房屋产权受赠收入、网络红包明确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点二:明确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金收入的计税方法。

要点三:废止了部分个人所得税相关文件。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刚需买房从来就没有“容易”俩字,房屋的继承费用越少,人们所承受的压力,自然亦会越小。

免责声明:本图文内容为佛山购房网当地加盟运营商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也不代表购房网平台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拨打举报电话:4008-035-055,联系平台删除,购房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购房网免费专车
购房网为佛山置业者提供舒适看房,放心买房的一站式贴心服务,免费专车接送售楼处,带看楼盘,陪同讲解,提供真实可靠的楼盘分析,达成交易独享优惠。
电话预约免费看房车:
 
已有121人成功报名
  • 本月开盘
  • 下月开盘